2007年12月17日,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以林宣函[2007]62文件对我市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行了复函,同意我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,要求我市按照《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》,加强领导,健全机构,发动群众,加大投入,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,并及时反馈创建工作情况,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将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,并及时对我市创建活动进行工作考评。 接到国家林业局复函之后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责成市林业局及有关部门按国家林业局复函要求,抓紧组织实施,确保实现创森目标。
同时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对复函做出重要批示,市委书记吴天君要求“正式全面开展创森工作,制定计划,强力推进,确保明年实现创森目标。”副市长贾全明要求“要加大宣传,使全市人民充分认识创森的意义,形成共识,做到创森不达目的,决不罢休。” |